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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學教學大樓西面

因有部分單位反映無法配合,故第2、3、4次停電校區作調整,停電日期不變,當日舉辦之活動如無法配合改期,請於110年1月12日前回覆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
主旨:經調查全校高壓電力設備停電檢驗日期,因有部分單位反映無法配合,故第2、3、4次停電校區作調整,停電日期不變,當日舉辦之活動如無法配合改期,請於110年1月12日前回覆,逾期未回覆者,視為同意該停電時段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
說明:
一、本年度第2次(110年3月28日)、第3次(110年6月6日)高壓電力設備停電檢驗,有部分單位反映無法配合,故原第2次(110年3月28日)停電檢驗之自強校區(化工系大樓、電機系大樓、機械系大樓、系統及船舶機電工程學系大樓、航太系大樓、奇美大樓、嚴慶齡中心、醫生單身宿舍、科技大樓等,及所屬低壓建築)調整至第3次(110年6月6日);原第3次(110年6月6日)停電檢驗之光復校區(雲平大樓東、西棟、歷史系及歷史文物館、中文系館、修齊大樓、光復後門駐警隊、工設系館、建築系館、數位大樓、耐震大樓、耐震擴建大樓、都計系、光一舍、光二舍、光三舍、唯農大樓、建築系、空大,及所屬低壓建築)調整至第4次(110年6月14日);原第4次(110年6月14日)停電檢驗之光復校區(會計系館、工資管系館、管院大樓、管理學院(新、舊館,包含交管、統計、企管等)、郵局、學生活動中心、成功廳、藝術中心、國際會議廳、體育室、軍訓大樓、理髮廳、教官室,及所屬低壓建築)調整至第3次(110年6月6日)。
二、經上述重新調整本年度第2、3、4次停電範圍,但停電日期不變,請詳附表「國立成功大學110年度高壓電力設備停電檢驗、維護保養工作計畫表」;所屬單位及學生若有活動於停電日舉行者,應提早規劃因應措施或另擇期舉辦,若無法配合改期,請於110年1月12日前回覆,俾利後續辦理;逾期未回覆通知者,視為同意停電時段。

國立成功大學  總務處營繕組 石文賓技佐    
聯絡電話06-2757575分機50633          
EMAIL: z10612018@email.ncku.edu.tw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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