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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學教學大樓西面

請各單位加強用水設施及場所之安全防範措施,後續管理及安全檢查...詳如附件

主旨:請各單位加強用水設施及場所之安全防範措施,後續管理及安全檢查一拼納入每日校園定點巡視範疇,並應將巡查紀錄留存備查,請 查照惠辦。

說明:依據教育部98年8月10日台高通字第0980131423號函及98年7月31日台軍(二)字第0980131527號函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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