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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「國立成功大學電話管理要點」第九點及附表三業於112年06月28日第218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
本校「國立成功大學電話管理要點」第九點及附表三業於112年06月28日第218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,說明如下:

 一、本校「國立成功大學電話管理要點」第九點及附表三業於112年06月28日第218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,其法規內容將現行規定教師採全額自費(含市話、長途、行動、國際),修正為教師每月電信費補助市話及國內長途話費共新臺幣100元,超過部分則全額自費(撥打101元繳1元,以此類推),當月餘額不得遞延至次月;另行動及國際話費維持全額自費。

二、法規連結、附表及附件連結如下所示,請參閱。

法規:

https://www.cc.ncku.edu.tw/rule/content.php?sn=2672

附表及附件:
https://main-oga.ncku.edu.tw/p/412-1060-11035.php?Lang=zh-tw

公告日期:112年7月11日

公告單位:營繕組

承辦人:蔡先生 分機:50662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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