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各單位之發電機運轉及維護注意事項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主旨:有關各單位之發電機運轉及維護注意事項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鑒於緊急發電機為停電時安全維生設備之供電來源,如緊急升降梯、消防泵浦及排煙窗等消防設施運作,事涉公共安全至關重要。惟查部分單位於全校停電保養期間自行關閉緊急發電機,若一旦有火災發生,則影響人命及財物安全甚鉅,若有損失則需面臨相關責任追究,先予敘明。 二、請各單位確實配合下列事項: (一)不可任意關斷緊急發電機。 (二)隨時注意發電機油位,並予補充。 (三)切勿在排氣口附近放置任何可燃物品。 (四)發電機與建築物或其他裝置間的距離應保持淨空,否則發電機會產生過熱現象。 (五)在發電機運轉時請勿覆蓋防塵罩或其它覆蓋物。 公告日期:113年01月22日 公告單位:總務處營繕組 承辦人:陳先生 分機:5065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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